2025-05-26
关于我校吉林共青团创先争优评选
拟推荐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吉林共青团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拟推荐通化师范学院团委、数学学院2023级04班团支部和郑淇文、葛秋来二人参评吉林共青团创先争优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条件
(1)成立满1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上,近5年原则上应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参评“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的组织,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参评;
(2)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4)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5)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勇做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锋力量,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文化传承等各领域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6)近3年内集体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2.吉林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在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近5年一般应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
(2)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3)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带头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4)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5)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3.吉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近5年一般应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
(2)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4)能力上强。注重提高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5)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7)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六条规定,推动全面从严管团治团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拟推荐组织和个人基本情况
现面向全校于5月26日—5月30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校团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35-3203477
共青团通化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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