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和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吉林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6-03-25

各市(州)团委、教育局、人社局、科协、学联,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增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效、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6年“创青春”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和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吉林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以下简称2016年“职挑”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等两项赛事将于近期启动。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创青春”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科协、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吉林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吉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二)参赛内容和对象

1.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第八届吉林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有关具体安排将另行通过书面通知、官方网站等形式和渠道进行公布。

2.大赛将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设立MBA、电子商务等专项竞赛,奖项单独设立。

MBA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会同部分高校发起,组织和邀请国内设有MBA专业的各高校参加。(2)参赛对象:就读于MBA专业的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申报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参加该项赛事。(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只能组成1支团队参赛。(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6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电子商务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运营的项目)参赛。(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3项。(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6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以上2项专项竞赛无省级预赛,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推进步骤

大赛的3项主体赛事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3月—4月):主办单位下发通知,全省各高校要及时制定校内竞赛通知,对大赛进行广泛的宣传,张贴宣传海报,积极的准备参赛作品。高校针对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举行校内预赛或评审,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竞赛。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省级大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1件,其中,参加第八届“挑战杯”吉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件,不低于1件;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件,不低于1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件,不低于1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申报作品应于4月30日前上报完毕。

2.报备阶段(4月—5月):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3.省级预赛、复赛、决赛、表彰阶段(5月):主办单位组建竞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举行预赛、复赛。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进入决赛。以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举行省级决赛,评出若干金、银、铜奖及其它单项奖作品,并对获奖作品进行总结表彰。

4.推报阶段(6月):向全国竞赛组委会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竞赛。全国评委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复赛、决赛及相应评审环节,对3项主体赛事参赛作品分别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及其它单项奖项目。大赛的3项主体赛事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四)评选方法

1.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涉及商业秘密除外)。

2.评选办法:大赛将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投资家等担任评委。决赛采取评委评审、选手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3.奖项设置:评审委员会对各校报送的3项主体赛事的参赛项目进行复审,分别评出优秀项目晋级决赛。3项主体赛事的奖项设置统一为金奖、银奖、铜奖,大赛以3项赛事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设“创青春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设“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十名的学校。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的“挑战杯”吉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办多年来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2.建章立制,把握导向。组委会制定了《“创青春”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及3项主体赛事的具体规则,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在对参赛项目和个人的奖励支持上,要注重与原有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衔接和延伸。鼓励各地、各高校依托大赛平台建立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体系,注重引入风险投资和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大赛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

3.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大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类赛事又各有侧重。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一方面借助电视、报刊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方面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六)联系方式

1.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杨力尧  辛晓龙

电    话:0431-85876625

2.组委会办公室(吉林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吴 迪  刘菲菲  徐艺萌

电    话:0431-81124122(接受大赛相关咨询) 

电子信箱:jlcqc2016@163.com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擎天树街959号吉林青年创业园305室

邮    编:130000

 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

联 系 人:李宇杰  段鸿飞

联系电话:010-52878507  62672690(传真)

电子信箱:kefu@chuangqingchun.net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B座1605

邮    编:100190

二、2016年“职挑”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科协、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吉林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吉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二)参赛内容和对象

参赛组别设中职组和高职组两类。选手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中职组设创意设计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共两类竞赛;高职组在中职组基础上增设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竞赛、社会调研论文竞赛,共四类竞赛。

大赛面向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各类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不包括有高职的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

具体参赛内容及参赛规则详见“挑战杯——彩虹人生”吉林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章程(附件2)。

(三)推进步骤

1.2016年4月30日前,各市(州)团委学校部根据大赛要求组织预赛或作品遴选,并上报团省委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2016年4月至5月,团省委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根据市(州)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并按时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tiaozhanbei.net)进行参赛项目的网络报备和申报。

3.2016年5月,团省委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汇总经遴选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

各市(州)上报参加遴选的项目,中职组每类作品不少于2件,高职组每类不少于1件,共计8件;其中长春每类多上报2件作品,共计20件。各市州选拔推荐时要尽可能覆盖到本地职业学校,尽量兼顾作品组别和类别的科学合理分布,原则上每个学校选送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件,其中中职组每类竞赛不超过2件,高职组每类竞赛不超过1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4.全国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