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挑战杯”吉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2013-04-29

各市(州)团委、科协、教育局,省直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同时,为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好准备,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13年“挑战杯”吉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3年4月——6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长春工业大学

四、参赛对象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在校本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五、竞赛原则

1.竞赛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2.组织方式:组织学生申报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上,均须申报集体作品中。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评选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各高校领导与协调小组负责初评;省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和参加全国比赛名单,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负责对被质疑作品参赛资格的评判。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学术论文8000字以内/篇、调查报告15000/字以内)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奖励办法:三类作品分别按进入终审作品总数的3%、8%、24%、65%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四个奖励等次。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设“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设“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十名的学校;在进入决赛的高校中设立30%左右的校级优秀组织奖,申报校级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须在终审决赛前上报申报材料至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参赛方式及推进步骤

本次竞赛分四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4月末至5月上旬):4月下旬至5月上旬,各参赛高校按章程规定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举办校级竞赛活动,并择优推出各校参赛作品;各参赛高校于5月17日前向省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长春工业大学团委,邮编:132013)报送已选定的本校参赛作品及《申报书》(作品须为打印件,一式五份),每校申报作品至少不低于6件。每人只限报一件作品,其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总数的1/2件,研究生作品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1件,集体项目按学历最高者划分。

2.竞赛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5月中旬,省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申报作品的资格及形式审查;制定《评审实施细则》;根据作品类别、数量,由省级竞赛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成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于5月底前完成对各校申报作品的初评、复评;6月初,举行省级决赛答辩会,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总结表彰。

3.后续阶段(6月):6月10日前向全国竞赛组委会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比赛;适时举办大学生创业创新论坛,搭建平台,促进成果转化。

七、免责声明

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之间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八、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各市(州)团委、科协、教育局、学联,省直团工委,各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加强领导落实。各参赛高校要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组成由本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教务、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对竞赛组织工作的领导。

2.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各市州、各高校要突出竞赛的群众性,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级赛制。特别是在校级竞赛阶段,要在团属报刊、网络上发布竞赛举办的消息,设立专门机构接受学生咨询,重点在校、院(系)进行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决杜绝以学校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如有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省级竞赛的作者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使参赛学生的科研能力切实得到提高。有条件的高校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给予支持。省级组委会将运行独立的赛事工作网页,发布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建立创新创业人才数据库及案例库;发布企业和科研单位需求;发布学生科技项目指南;其中介绍高校校园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

3、坚持宗旨,完善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要建立团委直属的专门组织或社团,负责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学术科技活动经常性开展。有条件市州和高校应尽快推动建设学校级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可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设立指导教师人才库,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尝试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本地各类科技园区或工业园区等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紧密结合。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市州、各高校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要通过校报、校刊和微博、人人网、QQ等媒介在校园内外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挑战杯”的品牌在社会上和高校中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要注意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下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产生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九、联系方式

吉林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孙远航 

联系电话:(0431)85876602   18943066602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130051)

邮    箱:xuexiaobu2012@126.com

长春工业大学团委

联 系 人:李  越

联系电话:(0431)85716277   18686611809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130012)

邮    箱:jilintiaozhanbei@163.com

 

 

 

 

共青团吉林省委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下载:2013年吉林省挑战杯通知